网络支付管理征求意见稿过于严苛
2015-08-03 14: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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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昨日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仔细学习之后,发现这份管理办法中的某些条文过于严苛,综合起来看,这不愧是一份史上最严的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如果不做修改加以实施的话,某些互联网金融业务将遭遇灭顶之灾。

在征求意见稿中,用户最关心的一条规定是,管理办法将用户账户分为综合账户和消费账户,两种账户都有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仅有消费账户的单个客户,年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这一条文,与2014年3月发布的上一版征求意见稿里的相关条文相比,在数额上有所提高,但在当前的网购消费背景下仍嫌过严。用户购买一些高价值产品时,如iPhone或三星新款手机,单个账户无法通过支付余额一次支付完成,只能通过网银和快捷支付等手段完成支付。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未来会与高价值产品网上支付无缘,其中包括高档电子设备,成套家具、珠宝玉石、出国旅游、奢侈品海淘、团队影院包场、订餐等。

年累计20万的限额应该可以满足大多数用户需要,但每天5000的限额就有些不方便了。现有支付用户中,习惯于使用余额进行支付的与习惯于使用快捷支付及银行卡进行支付的这两种用户之间比例如何还不清楚,但相信前者不在少数。新规定一旦实施,意味着要有一段较长的学习过程,用户习惯会发生剧烈变化。

这份意见稿中还提到,消费类支付账户仅能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这意味着不同名支付账户及银行卡之间的转账功能遭到限制。这些政策的本意是为了减少支付账户中的沉淀资金,遏制洗钱及非法交易,对用户来说就是不方便了。或许没必要搞一刀切,实行更严格的认证制度,对不同级别给与不同限额,似乎可以尽最大可能满足不同用户需求。

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16条中,明确规定了用户需要通过5种(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的验证客户身份信息”才能为用户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该账户可以消费、转账和购买理财产品,而只通过3种安全验证,就只能开设消费类账户,仅能用于消费和个人同名银行卡提现。这一条是意见稿中最关键也是对行业影响最大的条款,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极大冲击。

这意味着,用户的支付账户需要用5种安全验证方式才可以购买理财产品,相当于用5种安全验证方式证明你是你,或者进行当面验证。以支付宝为例,总不能指望几千万人前往杭州进行验证吧,在无法进行线下验证的情况下,用户可选择的安全验证方式目前看只能是公安部接口校验+征信公司校验+用户绑定三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由三家银行校验,只有这样才达到了5种合法外部安全验证渠道的要求。

这是否意味着,大量从事理财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将遭受沉重打击,因为资金渠道在异常严格的安全验证规定之下变得不那么通畅了,不能通过这5种安全验证方式的用户将占多数,而这些多数用户将不能购买理财产品。直接受到这一政策冲击的将是余额宝以及其他宝宝类理财产品,还有P2P网贷业务。

互联网金融业务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起来,网络第三方支付的快捷高效在里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便捷通畅的资金流动渠道,激发了用户的投资理财需求,这条规定如果实施下去,无疑是一棒子将这些需求打了回去。防止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洗钱及非法套利的手段不该是提高参与门槛,这种倒洗澡水把孩子也一起倒出去的规定,与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20条指导意见中的精神并不吻合。

此外,在意见稿中还有几条重要的规定,是需要格外加以关注的。

首先,该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要明确告知用户在支付账户中的资金非货币存款,而是预付价值,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这一条款是为了减少支付账户中的沉淀资金,等于是将资金安全问题全部推给了支付机构和用户。

其次,低于200元的小额支付也将通过银行验证。这意味着未来小额支付再也无免密一说,所有支付的验证管理权限在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自行其是。

第三,单位客户5万元以上的转账需要各种证明文件。这一条仅对一些在网上开设店铺的大卖家有相应影响,更不方便一些。不过能有效打击洗钱和网络欺诈等活动。

第四,支付机构的预付卡在进入余额账户后要与余额分开管理、只能用于消费,不能购买理财产品或提现。对于支付机构来说,这等于提出了更高的技术管理要求,预计未来将不会再有什么预付卡了。

第五,不得强迫用户使用本机构的网络支付服务,也不能阻碍用户使用其他网络支付服务。看到这里首先就想到了淘宝和天猫,支付的渠道和种类多样化,支付宝不再是这两个网站唯一的第三方支付,卖家或许可以提供多达几十种的第三方支付工具。

第六,支付机构应当以“最小化”原则采集、使用、存储和传输客户信息,并告知客户相关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这条对大数据业务的发展有何影响还需再看,但问题是如何实施,这个需要有补充规定,否则难以实施。

这次发布的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的看来更倾向于做好风控,防止洗钱及非法资金活动。不能说这套办法与银行管理办法的严格程度看齐了,但至少对于互联网环境下的支付活动来说,是非常严格的一个管理办法,其中有些条款对产业的影响太大,还是要谨慎从事。

好在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还并非最终定案,这里面应该还是有比较大斟酌空间的,未来央行也会多方征求意见,评估其对产业的影响及利弊,修改后再行发布。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现在最该干的就是逐条学习,将其理解透彻,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诉求和主张。希望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是一个汇聚了多方意见和观点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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